Warning: Undefined array key "HTTP_ACCEPT_LANGUAGE" in C:\wwwroot\chengduzhensuodaiban.cn\wp-content\plugins\wp-ueditor-1_4_3_3-utf8-php\main.php on line 13
成都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 成都诊所代办-提供诊所选址、核名、医生、护士一站式服务。

成都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2024 年 6 月 24 日

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 100%。

⼀、⼈员

(⼀)⾄少有 1 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 

 1、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再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年,⾝体健康;

 2、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体健康。

 (⼆)开展中药饮⽚调剂活动的,⾄少有 1 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员。

⼆、房屋

(⼀)房屋相对独⽴; 

 (⼆)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学布局与流程; 

 (三)⾄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 

 (四)⾯积满⾜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备

下列条件: 

 1、开展中药饮⽚和中成药调剂服务的,服务区域应当相对独⽴; 

 2、开展中医⾮药物疗法的,应当设置独⽴的治疗室。

三、设备

(⼀)基础设备: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 

 (⼆)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指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